生鲜关掉“美颜灯” 诚信经营“看得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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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并明确《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为进一步擦亮农贸市场诚信底色,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塘汇街道下属的两家农贸市场立即行动,对市场内各个摊位使用灯光的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发现的“生鲜灯”进行拆除更换,给生鲜产品去掉了“美颜滤镜”,让食物回归本来面貌,让消费者看得清楚买得明白。 “以前这种灯在菜场经常可以看见,灯一开,光一打,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现在菜场李生鲜灯光都换成了白色灯光,肉质的新鲜程度看得更加清楚,买回家也更放心了!”正在购买生鲜的沈阿姨说道。 感官鉴别是顾客判断食物优劣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中就包括观察食物的外观。而生鲜灯恰恰就能够轻易地掩饰这些问题,给食物加一层“美颜”滤镜,让它们看上去颜色饱满,光鲜亮丽,很多消费者就会冲动下单。这实际上就是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塘汇街道两家农贸市场快速落实新规,进一步强化了对市场经营户的约束,有助于督促经营户提升诚信经营的水平及服务群众的能力。 | ||